Restricted and Prohibited Items

限制和違禁物品

當某些物品的運輸受制於特定限制的同時,其他物品則完全不能帶上飛機。

參閱以下鏈結,以瞭解您的隨身和託運行李中,能夠及不能夠携帶哪些物品。

您也可以在加拿大航空運輸安全局 開啟新視窗(英文,CATSA)網站查閱相關重要訊息。

一般物品

電池和個人電子設備

以下受理和包裝規格適用於:

  • 個人電子設備 (PED):包括相機、行動電話、無人機、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和攝影機。
  • 備用電池或電池組:一般用於相機裝備、行動電話、無人機、電動工具和行動電源等。

瓦時

瓦時 (Wh) 的計算方式為電壓 (V) 乘以安培小時 (Ah):

  • 電壓 x 安培小時 = 瓦時 (Volts x Amps = Watt Hours)

電池安全性

為避免短路,單電池和電池組一律須分開保護。例如:

  • 暴露的電極需用膠布包裹。
  • 個別單電池或電池組需放入原零售包裝,或是存放於保護袋、保護箱或單獨的塑膠袋中。

數量上限

每位乘客最多只能在隨身行李中*攜帶以下數量的電池:

(PED) 包含單電池或電池組 最多 15 台設備
備用單電池或電池組

最多 20 個備用電池/電池組。在這 20 個電池中,不得超過以下:

  • 最多 2 個鋰離子電池,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
  • 最多 2 個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式電池,最高額定功率為 12 瓦 / 8.3 安培 (100 瓦時)

 

例外:僅允許將以下設備當作或放入託運行李:

  • 電動牙刷和/或電動刮鬍刀
  • 大型醫療設備,例如可攜式腎透析機

鋰金屬電池和電池組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隨身行李*

  • 含有鋰金屬電池或電池組 (電池內鋰含量最高 2 克) 的個人電子設備。
  • 備用鋰金屬電池或電池組,鋰含量最高 2 克。
  • 已取出單電池或電池組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或電池組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鋰離子電池組:每個電池的額定功率不超過 100 瓦時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隨身行李*

  • 包含允許携帶之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 (額定功率不超過每顆 100 瓦時) 的個人電子設備
  • 備用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每顆電池的額定功率不超過 100 瓦時

已取出單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鋰離子電池: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

  • 裝置中只能安裝 1 個電池 (如攝影機)。
  • 每名旅客最多僅能在隨身行李*中,携帶兩 (2) 顆額定功率為 100 至 160 瓦時的備用鋰離子電池 (電池皆必須單獨保護),且須取得加航機場工作人員的批准。

鹼錳 (鹼性電池)、碳鋅 (乾電池)、鎳氫 (NiMH)、鎳鎘 (NiCd) 和氧化銀電池

  • 含有這些類型單電池或備用單電池的設備僅可放入隨身行李*。已取出單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單電池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式電池

  • 最多僅可將 2 個最高額定功率 12 瓦/8.3 安培 2 (100 瓦時) 之密封鉛酸 (SLA) 非溢漏電池,放入隨身行李*
  • 含有這些類型電池或備用電池的設備僅可放入隨身行李*。已取出電池的設備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取出的電池則必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

* 小型飛機(例如 Jazz Dash-8 或 CRJ)的機艙儲存空間有限,機組人員將在旅客登機時,請旅客將隨身物品存放於 Skycheck 手推車上。 含有電池的個人電子設備,以及備用單電池或電池,均必須從存放於手推車的隨身行李中取出,並帶入飛機機艙。

電池供電交通工具和設備

電池供電行動輔助設備

  • 用於電動行動輔助設備(例如輪椅)的溢漏式、非溢漏式電池和鋰離子電池,均可放入託運行李,但需要進行特別處理。詳情請參閱「輪椅和行動輔助裝置」。

電池供電醫療設備

小型電池供電交通工具

由於小型鋰電池供電交通工具中的鋰電池的安全隱患,這些交通工具不允許以託運或隨身行李運載。

  • 禁止的交通工具包括:體感平衡車、空氣滑板、電動滑板、電動獨輪車、迷你平衡車、平衡車、電動助力自行車和電動機車。電動行李箱(例如 Modobag)也被禁止。
  • 請聯絡加航貨運 開啟新視窗(英文),瞭解您交通工具的安全運輸詳細訊息。

無人機

無人機可放置在隨身行李中,前提是無人機始終保持關閉狀態和安全存放。登機後不可使用無人機。

無人機可放置在託運行李中:必須將鋰電池從無人機中取出,在登機時與隨身行李一起携帶。必須將無人機打包完好方可運輸。

露營設備

以下物品僅可放入託運行李:

  • 未開封的全新未使用露營爐。
  • 裝有煤油,液化石油氣,丙烷,丁烷和異丁烯等易燃液體的已用過的露營爐。只有在以下情况才可以携帶已用過的露營爐:
    • 已從露營爐中取下燃料箱或燃料室;
    • 已經完全清空燃料箱或燃料室,並已用食用油等中和劑清洗乾淨;
    • 燃料箱使用蓋子密封,使用紙巾等吸收性材料包好,然後放入聚乙烯袋或類似的袋子中。袋口必須使用密封或使用膠帶或麻繩捆住。

以下物品不可放入託運或隨身行李:

  • 固態燃料錠
  • 丁烷\混合丙烷或丙烷鋼瓶和液化燃料瓶等野營煤氣瓶

驅蟲劑(噴霧劑和非噴霧劑)在其無毒和非易燃時可以携帶:

  • 罐裝容量不超過 100 毫升(3.4 盎司)時可放入隨身行李;
  • 在其釋放閥由蓋子或其他適用方法保護以防止意外洩漏時可放入託運行李。

捲髮器和打火機

捲髮器:

  • 可將一(1)個氣動捲髮器及其烴類氣瓶放入託運行李中,但必須在加熱元件上蓋上牢固的安全罩。
  • 可將不帶氣瓶的一(1)個氣動捲髮器放入隨身行李中。
  • 不得將獨立的捲髮器氣瓶放入託運行李或隨身行李。

打火機:

旅客只可携帶下列物品中的一項,且僅限於個人用途,並隨身携帶(例如:在口袋或錢包裡):

  • 一(1)個 BIC 型丁烷打火機,或
  • 一(1)個 USB 打火機,或
  • 一(1)盒火柴

不得將其他類型的打火機放入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

對於美國的出境航班,BIC 型打火機是可透過美國預先安檢點的唯一允許携帶的打火機。不得在隨身行李或託運行李中放入燃料氣瓶。

乾冰、鹽水或凝膠/冰袋

乾冰:

乾冰常用來冷藏容易腐爛的物品(例如魚、海産品)。

可將使用乾冰包裝的物品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條件是妥善包好/包裝這些物品以防洩漏, 然後將其放入具備以下條件的盒子、紙箱或容器內:

  • 適當通風,以便釋放二氧化碳氣體,
  • 狀况良好,沒有任何損壞。

乾冰的重量不得超過 2.5 公斤(5.5 磅)(指每名旅客在隨身行李和託運行李中存放的乾冰總重量)。

託運行李限制:

  • 如果您在託運行李中携帶乾冰容器,則必須:
    • 在您航班的建議劃位報到時間提前至少 60 分鐘抵達機場進行適當的乾冰處理,以及
    • 簽署一份聲明表,證明有關包裝的狀况良好及提供內容說明。

由於需要特殊程序,如果您的行程需要轉乘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則不得在託運行李中携帶乾冰容器旅遊。

鹽水:

從魚類和海産品中滲出的鹽水具腐蝕性。龍蝦、貽貝、牡蠣等海産品必須使用防漏容器和包裝,然後將其放入內帶塑料袋的*塗蠟*紙箱中。

凝膠體/冰袋:

凝膠體/冰袋受所有液體和凝膠體限制約束(請參閱下文的液體和凝膠體鏈結)。

如果您必須冷藏一件物品,您可使用冷凍豌豆以替代凝膠體/冰袋。

特例: 用於冷凍藥物的凝膠體/冰袋豁免遵守上述限制,條件是有關藥物貼有或附帶表明必須冷藏的醫生/藥劑師醫矚。

液體和凝膠體(包括噴霧劑、盥洗用品和酒精飲料)

可携帶的物品包括酒精飲料、香水、古龍水、噴霧劑和含有酒精的藥物。噴霧劑的釋放閥必須使用蓋子或其他適合的方法加以保護,以防止疏忽造成洩漏。

下列物品不可放入託運或隨身行李:

  • 罐裝氧氣(即休閑用氧氣或風味氧氣)
  • 酒精濃度 70% 或更高的酒精飲料

隨身行李

液體、凝膠體及噴霧劑在遵守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放入隨身行李:

  • 容器尺寸爲 100 毫升/100克(3.4 盎司)或更小
    • 在安檢點,隨身行李中携帶的大於 100 毫升/100 克(3.4 盎司)的容器將會被沒收。
  • 所有容器均需裝入尺寸小於 1 公升(1 夸脫)、透明、封閉並可重複密封的塑料袋。
    • 每位旅客允許携帶一個可重複密封的塑料袋。

託運行李

  • 液體,凝膠體和噴霧劑(例如髮膠、含有酒精的藥品、香水和古龍水)均可作爲託運行李運輸,如遵守以下條件:
  • 每名旅客可携帶的總量不超過 2 公升或 2 公斤(75 液體盎司)。

酒精飲料可否放入託運行李中取決於其酒精濃度:

  • 酒精濃度不超過 70%:可作爲託運行李運輸
  • 酒精濃度超過 70%:不可作爲託運或隨身行李運輸。

MREs(即食快餐)

MREs(即食快餐)和自加熱餐食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帶上我們的飛機。

用於醫療用途的氧氣

需要在飛行過程中補充氧氣的旅客僅可使用特定型號的私人氧氣瓶(POC)以取得醫用氧氣。

請閱讀與旅遊時需要氧氣的旅客相關的更多訊息。

以下物品不可放入您的託運或隨身行李:

  • 個人氧氣瓶和氧氣發生器;
  • 罐裝氧氣(即休閑用氧氣或風味氧氣);
  • 使用液態氧的個人醫用氧氣設備。
    • 以上設備禁止隨身携帶。

粉末和粒狀材料

無機粉末和粒狀材料包括以下產品:

  • 沐浴鹽、海鹽、嬰兒爽身粉、爽足粉或爽身粉、乾洗髮粉
  • 泡打粉或小蘇打粉
  • 洗滌粉
  • 沙子
  • 有機粉末包括嬰兒奶粉、乳清蛋白粉、茶或咖啡等

託運行李:超過 350 毫升(12 盎司)的粉狀物和粒狀材料皆須放入託運行李。

隨身行李:份量不超過 350 毫升(一瓶汽水罐的大小)的粉末和粒狀材料可放入隨身行李。

  • 若將粉末和粒狀材料放入隨身行李,可能需經過二次審查;凡安檢人員未能清楚辨識的物品,一律不得攜入機艙。

其他限制或違禁物品

空氣淨化器和負離子發生器

供家中使用的空氣淨化器和負離子發生器:

  • 僅允許隨身行李中携帶,且在任何時間內均不得在機上使用。

供家中使用的空氣淨化器和負離子發生器:

  • 允許在隨身行李中携帶,前提爲在任何時間內它們都會被安全地存放。
  • 允許在託運行李中携帶,前提爲其電池已經取出並存放於隨身行李內。

罐裝氧氣(即休閑用氧氣或風味氧氣)不允許在託運或隨身行李中携帶。

雪崩救援背包

符合以下條件的雪崩救援背包(每名旅客一件)可接受爲託運行李:

  • 含有不超過 200 毫克爆炸物(類別 1.4s)的煙火信號觸發裝置;
    • 此爆炸性物質必須包裝好或其設計必須不會存在顯著的危害
  • 不易燃的無毒壓縮氣瓶(類別 2.2)
    • 氣瓶必須始終放在救援背包。它可以連接上或者斷開,且不必排空。

允許的背包包裝方式必須使其不能被意外啓動。背包內的氣囊必須裝有壓力釋放閥。

特例:JetForce 雪崩安全氣囊包和任何備用鋰電池僅接受攜帶行李,條件是鋰電池滿足接受條件。請參閱上文「一般物品」的「電池」章節。

注意:從美國或透過美國的航班不接受雪雪崩救援背包。

救援背包的替換/備用氣瓶

替換/備用氣瓶可以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它們是空瓶

雪崩收發器

雪崩收發器可放入隨身和託運行李中,條件是從收發器中取出電池並分開存放。請參閱上文「一般物品」的「電池」章節。

壓縮氣體/氣瓶

*** 請同時參閱「一般物品」的「用於醫療用途的氧氣」章節。***

潜水氣瓶可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旅客須證明該氣瓶是空的。

彩彈氣瓶可放入託運行李,條件是旅客須證明已經從該氣瓶取下穩壓器/閥門。

CO2氣瓶以及其他用於義肢氣動裝置可作爲隨身和託運行李携帶。

  • 不允許將以下物品帶上我們的飛機:
  • 丙烷/丁烷組合或丙烷等野營氣瓶。(請參閱上文的「露營設備」章節)
  • 丙烷氣瓶
  • 二氧化碳或氮氣鋼瓶(加壓)
  • 滅火器

可攜式氧氣瓶(由我們在飛機提供的氣瓶除外)。

腐蝕性和氧化性物質

腐蝕性物質:

酸、碱、防銹物、清除劑、硫黃二氧化劑、化學試劑和水銀不得放入隨身行李和託運行李中。

氧化物:

漂白劑、漂白粉及過氧化物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

防身/ 失能性噴劑

防熊噴劑、防身噴劑和胡椒噴霧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中

驅蟲劑(噴霧劑和非噴霧劑)可以携帶,如果:

  • 其無毒且非易燃;
  • 罐裝容量不超過100毫升(3.4盎司)時可放入隨身行李;
  • 在其釋放閥由蓋子或其他適用方法保護以防止意外洩漏時可放入託運行李。 

爆炸性/易燃性液體和固體

易燃液體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汽油、石油精、石油漆、漆料、染料、蟲漆、石油、木酒精、打火機或取暖燃料。

易燃固體不得 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火柴、木炭煤球和任何其他易燃物。

例外:

  • 旅客只可携帶下列物品中的一項,且僅限於個人用途,並隨身携帶(例如:在口袋或錢包裡):
    • 一(1)個 BIC 型丁烷打火機,或
    • 一(1)個 USB 打火機,或
    • 一(1)盒火柴

請參閱上文的「捲髮器和打火機」章節。

  • 紙製雕像/彩罐可放入隨身行李,但須用顔料袋密封。但如果有關物品被確定有燃料氣味,將會拒絕此等物品。

槍支和彈藥

携帶槍支、彈藥或彈夾旅遊的旅客必需在辦理劃位報到時申報相關物品並完成填寫申報單。

槍支

槍支和彈藥不准裝在同一個容器中。必須爲每個容器填寫一份申報單。

  • 允許槍支:只有獵槍、霰彈槍、BB槍、彩彈槍、冬季兩項步槍、氣槍和若干手槍可作爲託運行李携帶。
  • 限制槍支:限制槍支(例如手槍)需要出具政府文件才能運輸。加拿大槍支計劃 開啟新視窗(英文)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 開啟新視窗(英文,CBSA)網站提供有關限制槍支運輸的重要訊息。
  • 所有槍支:
    • 每人允許攜帶最多 3 支槍支。
    • 必須未裝子彈:在檢查槍支時,旅客必須簽署一份聲明書,證明該槍支未裝子彈。
    • 必需使用安全的鎖死裝置(例如扳機鎖)讓槍械處於不可操作的狀態,但只需在辦理完畢劃位報到後執行
    • 必須使用在運輸期間不會輕易損壞的專門設計、不透明箱子包裝及上鎖。
  • 加拿大境外旅遊:您須獨自負責確保您遵守您的行程中各國的槍支和彈藥規定。
    • 不遵守有關規定可導致您的槍支被沒收。
  • 只有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旅客可在其託運行李中携帶槍支。
  • 敬請有意在其託運行李中携帶槍支的旅客比通常建議的航班劃位報到辦理時間提前 30 分鐘到達機場。
  • 請參閱我們的特殊物品頁面的狩獵設備章節上的詳細包裝指示,以及適用於槍支的其他限制和費用的重要信息。

彈藥:

槍支和彈藥不准裝在同一個容器中。

  • 僅接受子彈或彈匣,且必須將其放入託運行李。嚴禁携帶火藥和火藥顆粒。
  • 彈藥必須與槍支分開包裝, 且存放於由木材、金屬或塑料製成的安全、堅固容器中。也可使用原包裝箱,但建議將原包裝箱放入可重封塑料容器等第二包裝中。爲避免衝擊震動,經過妥善包裝的彈藥必須被放置在帶布墊的手提箱中。

彈藥限額爲每名旅客限帶 5 公斤(11 磅)。一名以上旅客的限額不能一起裝入一個或多個包裝內。

汽油動力器材

允許物品:

永久性裝有油箱的裝置(如:割草機,打草機)在以下情况下作爲託運行李:

  • 適用於如果這些裝置是全新的,並且還裝在原始的、未拆封的包裝箱裡。
  • 適用於加拿大航空與加航 Express 的班機。

請參閱上文的「露營設備」章節,以瞭解有關野營爐的特定規則。

禁止物品:

如果裝置以汽油動力發動機作爲動力,則不管它們是否用原始未開封包裝,我們都不能接受以這些裝置作爲託運行李:

  • 如果您的行程包括代碼共享航班;
  • 如果您出入境美國,或者在美國過境
  • 如果您出境或過境一個歐盟國家。
    • 瑞士遵守歐盟的違禁品規定。在往返或途經歐洲的旅遊中不得携帶以汽油發動機作爲動力的物品。

任何已使用過的以汽油發動機作爲動力的裝置不會被接受爲託運行李:

  • 裝有燃油的油桶/油箱、以及裝有殘留汽油且已經使用過的任何汽油動力器材,即使油箱已經清空。

不允許託運的汽油動力裝置可透過加航貨運 開啟新視窗(英文)運送。

油漆

允許物品:

如果携帶畫家專用的管裝油性顔料,並且油料使用吸收性材料包好及放入厚重的防漏塑料袋/容器中,則可接受

禁止物品:

油性顔料、乳膠漆、漆料、染料、蟲漆和油料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欲運輸此類物品,請聯絡您當地的加航貨運 開啟新視窗(英文)。

毒物/毒素

砒霜、氰化物、殺蟲劑、農藥/除草劑和任何種類有毒物均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

放射性物質

包括醫用或商用同位素的放射性物質以及使用放射性物質的設備不得放入隨身或託運行李。所有此類物質必須透過加航貨運 開啟新視窗(英文)運輸。

智能行李箱

智能行李箱是擁有內置充電、位置追蹤或其他電池供電高科技的行李箱。

  • 您可以隨身攜帶您的“智能行李箱”進入機艙,前提是它符合隨身行李尺寸限制。
  • 對於要求將隨身行李放入貨倉的較小型飛機,您需要移除電池並將其隨身攜帶入客艙
  • 如果您計劃為您的“智能行李箱”辦理劃位報到手續,您需要先移除電池並將其隨身攜帶入客艙。如果電池無法移除,我們將不接受您的行李作為託運行李。

前往其他國家旅遊

加拿大有關限制或違禁物品的政策可能异於其他國家。敬請旅客在出行之前諮詢其當地的機場運營方。

往返或途經美國或英國:

欲瞭解適用於美國或英國出境旅客的限制,請瀏覽:

前往歐盟國家:

前往歐盟(EU)國家旅遊的乘客須注意適用於進口限制産品(例如用於個人消費的肉類和奶類産品)的嚴格規定。

出於醫療原因而必需的某些肉類和奶制品(例如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兒食品特殊食品)可帶入歐盟,條件是:

  • 該産品在食用之前不需要冷藏;
  • 該産品使用登記商標包裝或是專有品牌産品;
  • 包裝完整無缺。

有意將其它類型肉類或奶制品帶入歐盟的旅客必須:

  • 在旅遊之前向其出發國家的官方動物檢疫服務機構取得所有必需文件(文件必須注明該商品符合所有歐盟入境要求);
  • 在到達獲授權的歐盟邊境檢查站後就動物檢疫控制申報所有此等商品及出具相關文件。

不符合適用規定的所有肉類和奶制品將在歐盟邊境檢查站被沒收及丟棄。未申報肉類和奶制品可能導致罰款或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