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的隐私通知(2009 年 9 月 7 日)
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第 49 篇 114 节、2004 年情报改革及恐怖主义预防法,以及美国联邦行政法规第 49 篇 1540 节及 1560 节,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TSA) 要求您提供您的全名、出生日期和性别,供与观察名单进行配对之用。如果您已有防同名编号亦可同时提供。若您不愿提供全名、出生日期及性别,将可能因此被拒绝搭乘该航班或被当局拒绝进入登机区。 根据已公布的纪录通报系统,TSA 可将您的信息提供给相关执法、情报机构或相关机构。如欲了解更多关于 TSA 隐私政策,或是查看纪录通报系统及隐私影响评估,请参阅 TSA 的网站www.tsa.gov 打开新窗口(英文)。